2024年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创建于1979年,位于长沙市。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曾获得“全国医药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医药教育先进集体”“湖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教学工作优秀单位”“湖南省招生就业先进单位”“湖南省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文明校园”等荣誉。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8个,招聘计划9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10-17:00)。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产业科技园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办公楼三楼301会议室(学士路345号)。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可入围体检后提供);
 
(5)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必须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有经办人签字(手写或签章,打印无效)并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日期须为2024年5月1日以后);
 
(6)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境)留学人员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到学院办公楼20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001号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002-008号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①001号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课堂掌控能力等,总分100分。
 
②002-005号岗位:采取笔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试教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总分100分。
 
试教: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教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养、课堂掌控能力等,总分100分。
 
③006-008号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总分100分)。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总分100分。
 
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001号岗位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002-008号岗位
 
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试教、面试等环节(以实际开考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试教或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应聘002-005号岗位以试教成绩排名为准,006-008号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2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3868516(学院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3868567(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湖南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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