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大名县选调县域外在编在岗教师50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开选调县域外大名籍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回大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本次拟选调50名全额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教师。
 
  二、选调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外地公办学校任课的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1.有大名县常住户籍;
 
  2.配偶为大名县常住户籍;
 
  3.父母(含公婆)为大名县常住户籍;
 
  4.配偶为大名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自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0日以前出生,含当日)、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9年7月10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凡涉及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报名第一天(含第一天)。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中等职业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小学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
 
  (三)积分条件
 
  1.学历计分:全日制学历积分标准如下:专科1分、本科3分、硕士研究生5分、博士研究生10分。师范类学历增加3分,累计积分。
 
  2.工作年限:任职时间(指从事教育工作的时间)每年计1分。
 
  3.专业技术职称:初级1分、中级3分、高级5分。
 
  4.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优秀每次1分。
 
  5.业绩成果:获县、市、省、国家政府部门授予成果奖,分别按2、5、10、15分计分;教育部门授予成果奖,分别按1、2、3、5分计分;相应级别一、二、三等奖的按1:0.8:0.5计分。主要完成人按满分计分,其他完成人(不超过4人)按相应级别二分之一计分。
 
  6.荣誉称号:任现职以来,获奖项目按以下计分:县级1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10分。奖励级别包括各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所授予的综合类奖励项目,单项类奖励降一级别计分。“省级政府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调出的;
 
  2.未能提供本人在编在岗有效证明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考生本人到现场递交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大名县进修学校一楼报告厅;
 
  4.提交材料:
 
  (1)申请选调人员,由本人填写附件1《2024年大名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附件2《2024年大名县公开选调县外在编在岗教师量化积分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在附件1《申请表》上必须有现所在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2)本人为大名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在编在岗有效证明;配偶为大名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父母为大名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公婆为大名县常住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公婆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为大名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教师资格证书;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评审表;
 
  (6)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相关证书证件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所有提交的证书需附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8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其中在附件1《申请表》,附件2《量化积分表》上各贴两张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审查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确定初选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量化积分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量化积分。依据申请人学历、资历、职称、任职年限、荣誉称号和业绩成果公开积分。
 
  (四)考察考核
 
  依据量化积分由高到低进行积分排名。积分相同的,按以下顺序确定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学位学历较高者、参加工作时间较早者、年龄较大者。
 
  对量化积分前50名人员进行考察考核。由人社局向对方人社部门出具商调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提交选调办公室,选调办公室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档案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选调资格。凡不参加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量化积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选择学校
 
  根据学校空缺编情况和岗位需求以及选调教师的任职资格情况,合理设置学校岗位,选调教师依据量化积分顺序依次公开选择任教学校岗位。选调教师在安置学校服务年限不低于三年。
 
  (六)办理手续
 
  考察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报县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凡选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量化积分、考核考察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参加选调人员要随时关注大名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凡因自己未及时关注选调信息的责任自负。参加选调人员要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务必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联系不上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大名县人社局:0310-6586125
 
  大名县教体局:0310-6571830
 
  监督举报电话:0310-6571835
 
 
 
 
  大名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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