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部门

类型

专业

学历

职称

年龄

人数

建筑工程系

专任教师

土建类(智能建筑或城市建设管理)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

专任教师

交通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2

护理学院

专任教师

基础医学(解刨学、生理学)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2

专任教师

护理专业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3

电子信息系

专业带头人

计算机类

本科及以上

高级及以上

不超过65周岁(含65周岁)

1

专任教师

网络工程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2

专任教师

电气工程或自动化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1

专任教师

新能源汽车类

硕士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

2

 

二、应聘条件及待遇

 

1、专业、学历、职称条件详见表格,有职称、教学经验或有企业工作经历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2、身体条件:符合高校教师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年龄条件:专任教师: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4、其他要求: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2)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师德师风违规记录;
 
(3)身体健康(录用人员需提供体检证明);
 
(4)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工资薪酬:面议。
 
6、基本保险: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保,符合学院规定的条件可购买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程序
 
1、发布渠道: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官网(www.hfet.com)。
 
2、简历投递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8日
 
3、简历投递方式:请直接投递电子版简历和电子版《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这两份资料到指定邮箱13865916015@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聘岗位+专业+姓名)。
 
4、资格初步审查:根据公告的资格条件,由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办公室“师资中心”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收到面试通知代表未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5、考核方式:面试、试讲与实践操作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试讲和实践操作实践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提供审查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各类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各类其他资格证书和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7、试讲内容:根据应聘的专业岗位试讲一次课,学校提供试讲材料,应聘者自行写教案备课(专职辅导员不参加试讲,只参加面试和笔试),个别专业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笔试和试讲内容。
 
8、聘用: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对象,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录用。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386591601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E-mail:13865916015@163.com(招聘专用)
 
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环湖东路360号(西二环和北二环路交叉口)合肥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师资中心(行政楼二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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