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选优配强乡镇综合执法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全椒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面向本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事业单位人员4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全椒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本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卫生系统和教育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
 
2. 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 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按照有关规定,未征得单位同意的;
 
6. 尚在新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至9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全椒县人社局事业股(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05室)。
 
4.所需材料:《2024年全椒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报名表需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县委编办公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证件照片3张。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束后,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8:30—10:3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
 
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9月14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全椒县人社局事业股(全椒县政务中心5号楼305室)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确定后,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2.面试。
 
面试由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人选从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2: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若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按与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考察工作根据拟选调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经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有关事宜
 
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由参加选调人员本人及单位负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全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全椒县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选调有关面试、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全椒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 0550-5012772(县委编办办公室)
 
0550-5039669 (全椒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5180967(全椒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全椒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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